网络诈骗犯罪如何量刑最轻?


网络诈骗犯罪想要量刑最轻,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并且要遵循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网络诈骗犯罪。网络诈骗犯罪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怎样做能让量刑最轻呢?第一,主动投案自首是一个很好的途径。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主动投案表明了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罪的态度,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一情节。 第二,积极退赃退赔也很关键。把诈骗所得的财物及时返还给被害人,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所以,积极退赃退赔能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也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第三,立功表现也能争取从轻量刑。《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提供其他犯罪线索,协助司法机关破获其他案件,这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贡献,会在量刑时得到考虑。 此外,在整个司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遵守法律规定。同时,如果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如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等,也可以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量刑。总之,想要网络诈骗犯罪量刑最轻,需要从多个方面努力,并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