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如何多争取财产?


在起诉离婚时想要多争取财产,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等多方面来考虑。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想要多争取财产,有以下几种情况和方法。第一,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就需要你留意对方的财产动向,比如是否有突然的大额资金转移等情况,如果发现,要及时收集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 第二,若你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较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你要保存好你为家庭付出较多的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的教育费用支付凭证、老人的医疗费用单据等。 第三,若对方存在重大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以此来证明对方的过错,从而在财产分割时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