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如何讨要工程款?


在公司之间讨要工程款的问题上,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方用于工程建设的款项。当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讨要。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公司讨要工程款的场景中,如果双方签订了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那么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就构成违约。 具体来说,讨要工程款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是协商解决。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进行沟通,明确指出对方未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行为,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这是一种比较温和且成本较低的方式,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解决,双方都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如果协商不成,承包方可以考虑发送催款函。催款函是一种正式的书面通知,它可以明确告知发包方欠款的事实、金额以及要求支付的期限,同时也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在这期间通过发送催款函等方式主张权利,可以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如果催款函也没有起到作用,那么承包方可以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在诉讼过程中,承包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发票等,以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并且发包方确实存在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发包方仍然不履行判决,承包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承包方还可能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一权利可以为承包方在讨要工程款时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