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中怎样争夺财产呢?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想多争取些财产。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有哪些方法和途径能让我在这场官司里合理合法地多拿到些财产,比如什么情况我能多分,要准备什么证据之类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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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官司中争夺财产,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那么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方面付出较多,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和付出较多的一方。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 为了在离婚官司中更好地争夺财产,当事人需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对于房产,要收集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对于车辆,收集行驶证、购买发票等;对于银行存款,打印银行流水单。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更要及时收集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在离婚官司中争夺财产,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收集证据,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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