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应该怎么送礼?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交通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送礼这种行为并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正规途径,甚至可能带来负面的法律后果。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也就是说,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做的是依法进行现场处理和报告相关部门。 其次,关于赔偿等问题,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赔偿是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和金额的,而不是通过送礼来解决。 再者,送礼可能涉嫌行贿等违法行为。如果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比如让交警作出不公正的责任认定,或者让对方放弃合理的赔偿要求等,给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当事人送礼,就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行贿罪等相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所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应该试图通过送礼来解决问题,而应该依靠法律途径,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和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