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诈骗坐牢后担保人该怎么处理?


在债务人诈骗坐牢的情况下,担保人的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证的概念。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当债务人因诈骗坐牢,对于一般保证的担保人来说,如果债权人没有通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经过上述程序后,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债务,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和债务人处于同等的地位,债权人可以自由选择要求谁来偿还债务。 然而,如果担保人能够证明自己是在受债务人欺诈、胁迫的情况下提供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保证合同。 此外,如果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诈骗的情况,却仍然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抗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债务人诈骗坐牢后,担保人需要根据保证的类型、自身是否存在受欺诈等情况,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自己的责任和处理方式。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