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婚了,该如何处理财产?


当夫妻准备离婚时,财产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理方式。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此外,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在处理离婚财产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在准备离婚处理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