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公司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破产了,现在公司名下还有几套房产,不知道这些房产该怎么处理,是会被直接拍卖偿债,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不太懂相关法律,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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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房产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名下的房产作为重要的破产财产,其处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财产”这个概念。破产财产指的是破产宣告后,能够用于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公司的房产无疑属于破产财产的一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这里的房产就属于“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范畴。 接下来,会有专业的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管理人会对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破产财产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清理。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他们需要履行一系列职责,如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列举了管理人的职责,其中就有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以及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对于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通常会根据其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房产没有争议且具备变现价值,一般会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其转化为现金。拍卖所得款项会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这是因为拍卖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财产的价值,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在清偿债务时,也有一定的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所以,房产拍卖所得会按照这个顺序进行分配。 不过,如果房产存在抵押等情况,抵押权人对该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在清偿债务时,会先满足抵押权人的债权。比如,公司之前为了贷款将房产抵押给了银行,那么银行有权就该房产的拍卖所得优先获得清偿。 另外,如果房产存在争议,例如存在产权纠纷,那么需要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确定房产的归属后,再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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