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赂人供出行赂人会怎么处理?


在法律中,受贿人供出行贿人这一情况,涉及到行贿罪和受贿罪两个不同的罪名,下面为您分别介绍相关处理方式。 首先来看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对于行贿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再看受贿罪。受贿人供出行贿人属于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于受贿罪的处罚,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分别处以不同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人供出行贿人,有助于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如果其如实供述罪行,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其坦白情节,可能会从轻处罚。 总之,受贿人供出行贿人后,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行贿人和受贿人分别定罪量刑,同时会考虑各自的情节,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