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合同是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当出现合同纠纷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这个合同关系中,买卖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遇到像开发商逾期交房、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等纠纷情况,买受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即按时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逾期交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比如租房费用等。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而交付的房屋不符合该标准,买受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当遇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时,买受人可以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通过友好沟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买受人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此外,还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如果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买受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付款凭证、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在维护自己权益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