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施工合同拨款违约该如何处理?

我在做工程,和对方签了施工合同。但到了拨款时间,对方却没按约定拨款,这给我的工程进度带来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对方履行拨款义务并弥补我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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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施工合同拨款违约的情况,首先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来说,当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建筑工程进度,而发包方违约不能按期拨付工程款时,施工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拒不支付,施工方可以停止施工,并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如未达成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关概念: 继续履行:就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应履行的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修复等方式弥补违约造成的后果。 赔偿损失: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对方因为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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