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故人的欠款该如何处理?

我有个朋友之前找我借了一笔钱,还没还就意外去世了。我不知道他这笔欠款该怎么处理,是找他家人要吗?家人不愿意还怎么办?我现在很困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已故人欠款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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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人欠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已故人的欠款问题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的遗嘱,接受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等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已故人有遗产,那么其欠款就可以用遗产来偿还。比如已故人留下了房产、存款、车辆等财产,债权人可以要求用这些遗产来偿还债务。具体操作时,债权人要先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可以通过查看已故人的财产证明、银行账户等方式来确定。然后,向遗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提出偿还债务的要求。遗产管理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已故人的债务。 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他们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已故人的债务。例如,继承人继承了价值50万元的遗产,而已故人的欠款是30万元,那么继承人就需要用这50万元遗产中的30万元来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们对已故人的债务就没有偿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从已故人的遗产中获得偿还,如果遗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剩余部分就无法再向继承人索要。 要是已故人没有留下遗产,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债务一般就无法得到偿还了。因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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