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不在了欠下的钱该如何处理?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个朋友之前找我借了一笔钱,可还没等他还我呢,他突然去世了。我现在就特别困惑,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啊?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人不在了但有欠款的情况,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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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不在了欠下的钱,并不意味着这笔债务就会随之消失。首先,得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叫做“限定继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欠债人去世后留有遗产,那么首先要用他的遗产来偿还债务。比如他有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这些都可以用来偿债。要是遗产足够偿还债务,那就直接还清欠款。要是遗产的价值比债务少,那么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超出部分不用偿还。 再说说继承人的情况,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在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控制遗产的情况下,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就不用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继承人虽然表示放弃继承,却实际占有、使用、控制遗产,那就得履行保管遗产和积极配合辅助遗产变现的责任,用来偿还债务。而且,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另外,还要判断债务的性质。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一方去世,另一方也有责任偿还。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要综合考虑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目的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债务是否合法等因素。 相关概念: 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等承担责任 。 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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