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死亡了,家人需要偿还欠款吗
我有个朋友之前借了别人一笔钱,现在朋友突然去世了,他家里人都不太清楚这件事。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的家人需不需要还这笔钱呢?主要是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要还,什么情况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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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死亡后,家人是否需要偿还欠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判断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就是欠款人以自己名义借的,和家庭共同生活没有关系的债务;共同债务则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比如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或者家庭生产经营活动借的钱,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要承担清偿责任。比如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里日常买菜等生活开销借的钱,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若丈夫去世,妻子就有责任偿还。 其次,看家人是否继承了欠款人的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家人继承了欠款人的遗产,就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钱;要是没继承遗产,那就不用还这笔钱。比如欠款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价值50万,他欠别人30万债务,家人继承了房子,那就得用房子来还这30万债务;要是家人放弃继承房子,就不用还这30万。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 连带债务:承担共同债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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