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人假离婚但还在一起居住该怎么处理?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一直拖着不还。后来我发现他办了离婚手续,把财产都给了前妻。可奇怪的是,他们还住在一起,感觉就是为了躲债假离婚。我就想知道,面对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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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欠款人假离婚还在一起居住这种情况时,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如果欠款人是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所谓的“假离婚”,将财产转移给配偶,这可能涉及到债权人撤销权的问题。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实施了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这种欠款人“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形中,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欠款人在离婚时存在无偿转让财产(比如将房产、车辆等直接过户给配偶),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配偶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根据债权人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如果法院判决撤销该转让行为,那么被转移的财产就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债权人就可以通过对这些财产进行执行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此外,债权人在发现欠款人有这种行为后,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离婚协议、财产转让的相关文件、欠款人仍共同居住的证据等,以便在诉讼中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债权人一旦发现问题,要尽快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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