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留下几份内容不同的遗嘱该如何处理?

家里老人去世后,发现他留下了几份内容不同的遗嘱,有手写的,也有打印的。现在家人不知道该按照哪份遗嘱来执行,担心处理不好会引发家庭矛盾,想了解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展开 view-more
  • #遗嘱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生活中,当老人留下几份内容不同的遗嘱时,该如何处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要了解遗嘱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成立条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然后,关于多份遗嘱的效力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意味着,当存在多份内容不同的遗嘱时,一般以最后所立的那份遗嘱为准。 不过,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每份遗嘱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如果某份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比如代书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那么这份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无效的遗嘱自然不能作为分配遗产的依据。 在处理多份遗嘱时,家人可以先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对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定遗嘱的效力和遗产的分配。总之,在处理老人留下的多份遗嘱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确保遗产的分配公平、合法。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