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不换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益?
我在一家店里买了件衣服,商家说概不退换。可回家后发现衣服有质量问题,我想退掉,商家却以‘不退不换’为由拒绝。我想知道这种‘不退不换’的规定到底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什么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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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不换’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多项重要权益。 首先是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指的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不退不换’这种规定,使得消费者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时,无法正常退换商品,这显然破坏了交易的公平性。比如,消费者购买到有瑕疵的商品,如果不能退换,就意味着消费者要承受质量不达标的商品,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其次是求偿权。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当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本应有权利要求退换货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而‘不退不换’的规定剥夺了消费者通过退换货获得补偿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此外,‘不退不换’还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利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以及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商家如果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退换货的合理条件,而直接以‘不退不换’来限制消费者,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购买,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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