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不给退货是否合法?
我在实体店买了件衣服,回家后发现不喜欢想退货,可店家说不给退。我就想知道,实体店这种不给退货的做法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呀?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们退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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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实体店不给退货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首先,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也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也就是说,当商品有质量问题时,实体店不给退货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并且在合理范围内,运输费用也应由商家承担。其次,如果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仅仅因为个人喜好等原因想要退货,这就需要看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是否有相关的约定。如果商家有“无理由退货”的承诺,那么消费者在符合商家规定的条件下要求退货,商家拒绝就是不合法的。但要是没有这样的约定,商家有权拒绝消费者的退货要求,因为从法律层面来说,交易已经完成,商家没有必须接受无理由退货的义务。所以,实体店不给退货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约定来判断。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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