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争议该如何处理?


当事实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争议时,我们可以通过一系列合法途径来解决。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了该劳动,双方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例如,员工在公司正常打卡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公司支付工资等,即便没有签订合同,也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这为我们处理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第一步,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最便捷的方式。双方可以坐下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第二步可以申请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安排专业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第三步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处理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的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当遇到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