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分配?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该怎么分配才合理合法。想了解办理离婚财产分配的具体流程和方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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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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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财产分配,需要先明确相关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分配。 办理离婚财产分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配等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协议中,双方可以自由约定财产的分配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财产分配,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配上,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出资情况、居住需求等进行合理分配。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办理离婚财产分配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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