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压制发明人的非职务发明申请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名单位员工,有一项非职务发明,想申请专利。但单位却以各种理由压制我去申请,说这会影响单位形象啥的。我不明白这明明是我自己的发明,和单位没关系啊。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申请,想了解下法律上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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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单位压制发明人的非职务发明申请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非职务发明的概念。非职务发明,简单来说,就是发明人在没有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也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的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这种发明的专利权是归发明人个人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即为专利权人。这一法律条文清晰地保障了发明人对非职务发明的权利。当单位压制发明人的非职务发明申请时,发明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发明人可以向单位详细说明该发明属于非职务发明的依据和理由,同时出示相关的证据,如发明过程中的笔记、实验记录等,让单位了解该发明与单位没有关系,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归自己所有。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平和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与单位的沟通协商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发明人可以寻求上级主管部门的帮助。上级主管部门通常对单位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发明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和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促使单位尊重发明人的合法权益。倘若以上两种方式都行不通,发明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停止压制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发明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发明属于非职务发明,以及单位存在压制申请的行为。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进行判决,以维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发明人在面对单位压制非职务发明申请的情况时,要清楚自己的权利,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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