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企业之间借款账务如何处理?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账务处理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借款发生时的账务处理。当企业A把钱借给企业B时,企业A要做的账务处理是:借记“其他应收款 - 企业B”,贷记“银行存款”。而企业B收到这笔借款后,要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 - 企业A”。这里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是会计科目,简单来说,“其他应收款”就是企业应该收回来的除了销售商品等主要业务之外的款项;“其他应付款”就是企业应该付出去的除了购买商品等主要业务之外的款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对于这类非主营业务的往来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准确记录。 如果借款有利息,利息的账务处理也很重要。对于出借方企业A,如果约定了利息,在每个计息期,要借记“应收利息”,贷记“财务费用 - 利息收入”。这里的“应收利息”就是企业应该收到的借款利息;“财务费用 - 利息收入”是用来核算企业利息收入的科目。当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对于借款方企业B,在每个计息期,要借记“财务费用 - 利息支出”,贷记“应付利息”。“应付利息”就是企业应该支付的借款利息。当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这部分的处理也是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收入和费用确认的相关规定。 在税务方面,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提供贷款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出借方企业A取得的利息收入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利息支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借款方企业B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但是,如果借款利率超过了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最后,当借款到期收回或偿还时,企业A要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 企业B”;企业B要借记“其他应付款 - 企业A”,贷记“银行存款”。总之,企业与企业之间借款账务处理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