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工伤赔偿标准价格表是怎样的?


新疆的工伤赔偿标准并不是以简单的“价格表”形式呈现,而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些主要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方式: 首先是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是说,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的治疗费用,都能得到相应保障。例如,骨折后进行手术治疗,使用符合目录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等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打个比方,您月工资5000元,停工留薪期3个月,那么这3个月单位应每月给您发5000元。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差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样按伤残等级划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还有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各有其计算标准和依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后,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总之,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您的实际伤残等级、工伤情形等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