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成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想离婚,但是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上一直达不成协议,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是直接上法院吗?具体要走什么流程呢?很迷茫,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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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是起诉,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可能通过调解方式解除或者维持;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入审理程序,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终作出判决。整个过程中,证据的收集非常重要,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等,这些证据将对案件的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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