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死人且负全责该怎么处理?


当发生车祸撞死人且负全责的情况,处理过程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车祸撞死人且负全责的情形下,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者通常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若无逃逸等特别恶劣情节,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量刑幅度内进行判决。 其次是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肇事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有人员受伤,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进行救助。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积极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表达歉意,争取取得家属的谅解,这在量刑时可能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同时,要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协助其进行理赔工作,以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