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和物业互殴该怎么处理?
我看到城管和物业的人打起来了,双方都有动手。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是和普通人互殴处理方式一样吗,还是有特殊规定?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流程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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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城管和物业人员互殴的处理,本质上和普通公民之间的互殴处理有共通之处,但也会依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如果互殴情节较轻,未造成明显伤害或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若双方愿意和解,在公安机关调解下达成一致,就可以不进行处罚。 要是互殴情节较为严重,比如造成一方或双方身体受伤,达到轻微伤的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互殴导致人员受伤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城管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其行为还受到相关行政纪律约束。如果在互殴事件中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损害执法形象等情况,还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分。物业人员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互殴,物业企业也可能根据内部规定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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