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撞人该如何处理?


肇事逃逸撞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处理方式会依据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而有所差异。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肇事逃逸者需要承担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等民事责任。简单来讲,就是要对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死亡)等费用进行赔偿。 在行政责任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此外,根据该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逃逸者不仅会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还会失去驾驶资格,并且终身不能再考驾照。 如果肇事逃逸撞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重大事故”一般是指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逃逸情形的。例如,逃逸导致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就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