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该怎么处理?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两年的合同,才住了半年,房东突然说要把房子卖了。我很担心自己没地方住,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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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不破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情况,法律上有明确的处理规则,以保障租赁双方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白“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房东把房子卖给了其他人,原来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新的房主必须继续履行原来的租赁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意味着,即使房子换了主人,租客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直到合同期满。 其次,房东在出售房屋时,有通知租客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也就是说,房东要提前告诉租客他要卖房子了,租客在同等的价格、付款方式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这套房子的权利。不过,如果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要购买或者房东把房子卖给自己的近亲属,租客就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了。 对于租客来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如果不想购买房子,就可以继续按照合同居住;如果想购买,要在房东通知的合理期限内表明自己的购买意愿,并按照同等条件参与购买。 对于新的购房者来说,在购买房屋时要了解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如果存在租赁,就要做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准备,不能以自己已经购买了房子为由,要求租客提前搬走。否则,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要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租客的合法居住权益,同时也要保障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各方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行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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