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是什么意思?
我之前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被驳回了。听人说可以申请驳回复审,但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是怎么个流程,对我申请商标成功有帮助吗?我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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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简单来说,就是当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经过审查认为该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从而驳回了申请。此时,申请人如果对这个驳回决定不服,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要求重新审查该商标是否能够注册。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商标局的审查可能存在主观因素或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通过复审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一个再次说明商标情况、争取注册成功的机会。另一方面,申请人可能认为自己的商标具有独特性和可注册性,通过复审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复审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理由,来证明该商标符合注册条件。比如,可以证明该商标具有显著性,不会与他人的商标造成混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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