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如何申请驳回复审?
我申请的商标被驳回了,但是我觉得驳回理由不合理,我想申请驳回复审,可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是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提交,有时间限制吗?希望了解下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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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是指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不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申请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所以,申请主体就是原商标注册申请人。 其次是申请时间。从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要在十五天内提出复审申请,这十五天的时间很关键,一旦错过,就没办法再申请复审了。 然后是申请的流程。申请人需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等材料。这些材料要详细说明申请复审的理由,比如说明商标具有显著性,不会与他人在先商标造成混淆等。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证据材料。 在准备申请材料方面,除了复审申请书,还需要提供商标局驳回通知书的原件和商标图样等。如果有能支持复审理由的证据,比如使用证据、宣传材料等,也一并提交,这样可以增加复审成功的几率。 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决定。如果复审理由成立,商标可能会获得初步审定并公告;如果复审理由不成立,商标可能会维持驳回决定。申请人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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