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过户给对方是否要交过户费?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协商后决定把房子过户给对方。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要不要交过户费。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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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将房子过户给对方是否需要交过户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过户费的概念。过户费其实是一个统称,它包含了像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工本费等不同类型的费用。这些费用在不同的房产交易或过户场景中,收取情况是不一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离婚后进行房产过户,这种情况和普通的房产交易过户有很大区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说,在契税方面,离婚房产过户是不需要缴纳的。 印花税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房子过户给对方,印花税也不用交。 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是有可能需要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各地的收费标准不太一样,一般由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而工本费通常是几十元,用于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这两项费用金额相对较小。 总体而言,离婚房子过户给对方,大部分情况下契税和印花税是不用交的,但可能会涉及少量的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不过具体的收费情况,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相关税务部门,以他们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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