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是什么意思?
我之前申请了商标注册,结果被驳回了。我听人说可以申请驳回复审,但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和直接重新申请商标有啥区别?是不是申请了复审就一定能通过?想了解下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具体是咋回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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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通俗来讲,当我们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如果商标局认为该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就会驳回申请。这时申请人若觉得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充分,就可以申请驳回复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它和直接重新申请商标是不同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原申请进行复查审议,会考虑之前商标局驳回的理由以及申请人提供的复审理由;而重新申请则是相当于一个全新的申请,不考虑之前驳回的情况。并且,申请了复审并不一定能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