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已经私了了,还可以起诉老板吗?
我家亲戚是临时工,工伤后和老板私了了。但后来发现赔偿的钱远远不够治疗和康复的费用,现在心里很纠结。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再起诉老板,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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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伤私了后,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起诉老板的。 首先,需要明确“私了”通常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工伤赔偿事宜自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从一般情况看,如果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且赔偿内容符合法定标准,已经履行完毕,那么再次起诉可能不会得到支持,因为这意味着双方已通过协商解决了争议。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法定的可撤销或无效情形,受害者是可以起诉的。例如,若老板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私了协议;或者私了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又或者协议在未经工伤确认及劳动能力评估的前提下签署,且赔偿金额明显不公等。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案件。具体来说,起诉需要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条件。 此外,如果已为员工提供了人身损害方面的补偿,但其金额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所偏离,则工伤保险基金亦可根据工伤保险待遇要求予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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