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状态驳回复审是怎么回事?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结果收到通知说商标被驳回了,还提到了驳回复审。我不太明白这驳回复审到底是咋回事,它是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申请了有啥用,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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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状态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当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商标局认为该商标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就会驳回申请。此时,申请人若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就是商标驳回复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重要意义的。因为商标局的审查是人工操作,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通过驳回复审,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阐述商标具有可注册性的理由,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该商标的独特性和使用情况等。商标评审委员会会重新对商标进行审查,有可能改变商标局的驳回决定,给予商标注册的机会。 其申请流程一般如下:首先,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15日期限内,准备好复审申请书、证明材料等文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等。通过形式审查后,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评审委员们会根据法律规定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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