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关系该如何处理以及财产如何分割?


在探讨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及财产分割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非法同居”这一概念。在现行法律中,“非法同居”表述已不太准确,更多使用“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指的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 当同居关系面临结束时,首先要处理的是双方关系的解除。由于同居关系并非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所以它不像离婚那样有特定的法定程序。一般来说,双方自行分开即可,无需通过法律途径办理类似离婚的手续。但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就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意味着,在处理同居期间生育子女的抚养问题时,要按照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 接下来谈谈财产分割问题。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所不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而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能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的归属比较明确。但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或共同创造的财产,在分割时,一般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双方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家具,出资比例不同,在分割时可能就会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总之,在处理同居关系及财产分割问题时,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