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驳回执行申请书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法院违法驳回执行申请书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违法驳回’的含义。在法律执行程序中,法院驳回执行申请通常是基于一定的法定事由,比如申请执行人不具备主体资格、执行申请已过申请时效等。而‘违法驳回’指的是法院的驳回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合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所以,当我们遇到法院违法驳回执行申请书时,第一步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书中,要清晰地阐述法院驳回行为违法的具体理由和事实依据。 若对法院针对异议作出的裁定不服,我们还有进一步的救济途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会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这也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提出异议和复议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例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以支持我们的主张。同时,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判断我们的异议和复议是否合理合法。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执行申请书、法院的驳回裁定、与执行相关的合同、文书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法院的驳回行为违法以及我们的合法诉求非常关键。总之,当遇到法院违法驳回执行申请书的情况时,我们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