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上要经过哪几个环节?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走哪些程序。我们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了,就是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想了解下协议离婚具体程序要经过哪几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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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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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上要经过的环节。 首先是申请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一步是启动协议离婚程序的开端,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接着是受理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在这个环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进行初步审查。 然后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民法典》新增的规定,目的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 再之后是审查环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的目的是确保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最后是登记(发证)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总之,协议离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登记(发证)这几个主要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夫妻双方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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