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结婚和离婚手续要如何办理?


在探讨异地结婚和离婚手续如何办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异地”的概念。这里所说的异地,是指男女双方中一方或者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 首先来看异地结婚手续的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就意味着,异地结婚并不是说可以在任意一个地方办理结婚手续,必须要到双方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才行。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接下来谈谈异地离婚手续的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在异地办理的规定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的话,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和结婚登记类似,不能在任意异地办理,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则相对灵活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异地有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