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商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伴侣结婚后买了套商品房,最近在考虑房产相关问题,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算,是我俩共同的财产,还是会有其他情况。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婚后买的商品房到底怎么认定是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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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的商品房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商品房,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说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就是说,只要是夫妻一起出钱买的房,那就是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处置的权利。 其次,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该商品房,并且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打个比方,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买了房子,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还明确说这只是给自家孩子的,那这房子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双方父母都出资了,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双方父母按照各自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然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还有,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对该商品房的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且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该商品房的归属。例如,夫妻双方书面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就按约定来。 总之,判断婚后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考虑购房资金来源、房屋登记情况以及夫妻双方有无相关约定这些因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明确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独自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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