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恶意债务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对方瞒着我弄了些债务,感觉是恶意债务。现在不知道这些债务该怎么处理,是要我一起承担吗?还是对方自己负责?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夫妻恶意债务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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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恶意债务通常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恶意的目的,虚构债务或者将个人不合理的债务企图让对方共同承担的情况。在法律上,处理夫妻恶意债务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恶意债务,如果是一方虚构的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比如一方伪造借条等证据来主张债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从而不承担该债务。因为虚构的债务本身就不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 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私自借钱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这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另一方无需承担。 在处理夫妻恶意债务时,被主张承担债务的一方要积极收集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恶意性质。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是虚构的。同时,如果涉及到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证据来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确定债务的承担方。总之,夫妻恶意债务的处理关键在于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来判定债务性质和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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