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该如何处理?
我发现另一半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了债,心里很慌。不知道这债务我需不需要承担,也不清楚要怎么去判断这债务和我有没有关系。想了解一下在这种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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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情况,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或者一方事后认可同意的,那毫无疑问属于共同债务,不知情的一方也要承担。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比如日常买菜、孩子上学费用等产生的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属于共同债务。 但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远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私自借贷投资数额巨大的生意,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么不知情的一方就不用承担。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参与赌博、吸毒等非法行为产生的债务,肯定属于个人债务,不知情的配偶无需偿还。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就财产归属问题作出明确书面约定,并且让债权人知晓该约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哪一方在外所负的债务,都应该由负债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清偿。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不确定这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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