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该如何自保?


如果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想要自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明确什么样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就是说,如果一笔债务明显超出家庭日常开销,又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且没有你的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理论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后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证明借款的用途,以及借款时借款人的借款理由;还可以提供借款时的家庭财务状况,证明借款时,家中不缺钱,也没有突发事件需要举债借款;也可以请亲戚朋友作证证明该笔借款的用途 。若能证明借款时约定为一方个人债务,那自然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后,如果债务方已被债权人起诉,不知情一方应积极应诉,向法庭说明自己对债务不知情的事实,并提交收集到的证据。法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认定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说就是夫妻一起欠的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欠的,以及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