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将详细介绍相关的处理方式及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债权和债务。夫妻共同债权,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对外享有的债权,比如夫妻共同借给他人的钱。夫妻共同债务则是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像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债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在实际处理中,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首先要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例如,夫妻有一套共同房产和一些存款,而他们有一笔共同的银行贷款未还清,那么可以先从存款中拿出一部分来偿还贷款,如果存款不够,还可以考虑出售房产来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所有的情况,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债务的分担方式。比如,夫妻双方协商决定,一方承担债务的 70%,另一方承担 30%。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协商的结果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夫妻双方不能以内部的分担协议为由拒绝。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债务分担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因素,来合理确定夫妻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的处理,在离婚时,夫妻双方也可以协商如何分割。比如,夫妻共同借给朋友 10 万元,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一人分得 5 万元的债权。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时,要遵循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