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混同了该怎么处理?


婚内财产混同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相互交织,难以区分各自财产范围的情况。这种情况可能会在夫妻双方处理财产问题,如离婚分割财产、对外债务承担等方面带来诸多麻烦。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明确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婚内财产出现混同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根据各自的收入情况、财产来源等,对混同的财产进行梳理和区分。比如,夫妻双方可以根据银行流水记录,明确哪些是婚前财产的延续,哪些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积累。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对财产的归属、使用、管理等事项作出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协商不成,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主张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财产的来源和性质。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例如,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笔存款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且有明确的资金流向和相关证据支持,法院可能会认定该存款为其个人财产。 为了避免婚内财产混同带来的麻烦,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比如,各自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分别存放;对重大财产的购置、处置等行为,保留相关的凭证和记录等。这样,在遇到财产问题时,能够更加清晰地证明财产的归属和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