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处理。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简单的方式,患者和医院双方直接就纠纷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患者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比如要求赔偿损失、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等。医院方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回应。《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的好处是速度快、成本低,能在较短时间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帮助医患双方解决纠纷。调解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这种方式相对公正、专业,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若人民调解也无法解决纠纷,患者还可以选择行政调解。患者可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在处理医生造成的医疗纠纷时,患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选择合适的处理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医院也应当积极配合,共同解决纠纷,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