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患纠纷该如何处理?


当在成都遇到医患纠纷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处理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是一种较为温和、快捷的解决方式,能够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可以就纠纷的事实、性质、责任划分以及赔偿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一种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制,由专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进行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医患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常识,公正、公平地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若人民调解也未能解决纠纷,那么可以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应医患双方的请求,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除了上述调解途径,患者还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种较为正式、权威的解决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患者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等程序,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 此外,在处理医患纠纷的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非常重要。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注意收集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双方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处理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