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误诊后家属该怎么处理?

我家亲人去医院看病,结果被误诊了。现在我们都很着急,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既担心耽误了亲人的治疗,又不知道如何维护我们的权益。想了解一下,在这种被误诊的情况下,家属具体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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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误诊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家属遇到亲人被误诊的情况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保留相关证据。证据是后续处理的关键。病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过程、治疗方案等信息。家属应及时要求医院复印并封存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此外,检查单据,如X光片、CT片、化验单等,也是证明误诊的重要依据,要妥善保存。诊断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它能明确医院当时的诊断结果。 其次,与医院协商解决。家属可以先尝试与医院进行沟通,向医院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医院对误诊情况作出解释,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退还误诊产生的费用、对患者进行正确的治疗等。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友好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 如果协商不成,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有监管医院的职责,他们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家属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详细说明误诊的情况和自己的诉求。 另外,还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的重要程序。家属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家属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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