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破产,欠子公司的钱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层面是两个独立实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母公司可成立子公司,子公司享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尽管母公司破产,但其作为独立法人,欠子公司的钱仍需偿还。母公司破产程序主要处理母公司自身的债权债务,正常情况下不直接影响子公司的债权债务。 子公司追讨欠款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其一,债权申报。子公司可作为母公司债权人,在母公司破产程序中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这是很重要的一步,通过申报,将自己对母公司的债权情况告知破产管理人,以便后续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其二,参与破产程序。子公司应积极参与母公司破产程序,及时掌握破产进度。在这个过程中,力争在破产财产分配中获得补偿。因为破产财产的分配有一定的规则和顺序,积极参与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其三,寻求法律援助。若子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未能获得足额赔偿,可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法律诉讼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但在其他途径无法满足诉求时,是一种有效的救济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这一法条虽然主要说的是法人分支机构责任承担,但也从侧面反映了法人(包括子公司)在民事责任上的独立性,子公司的债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相关概念: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破产程序:是指企业在无法偿还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其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变卖,并按照一定顺序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