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备合同形式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在处理不具备合同形式的合同时,首先要了解合同形式的相关概念。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就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则是通过口头语言达成协议;其他形式通常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来推定合同的成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即使合同不具备典型的书面形式,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满足三个要件:一是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二是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三是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遇到不具备合同形式的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处理。第一步是收集证据。由于这类合同没有典型的书面合同形式,证据的收集就尤为重要。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凭证、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比如,在买卖交易中,聊天记录中明确约定了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和交付时间等主要条款,就可以作为认定合同内容的依据。 第二步是与对方协商解决。在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如果协商能够达成一致,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决方案。 第三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合同的成立和对方的违约行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合同成立且对方违约,会判决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总之,不具备合同形式的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但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时,当事人需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运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