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药费该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药费,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处理办法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可以尝试与肇事者进行协商。其实协商是一种比较温和的解决方式,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您可以跟肇事者说明您目前因为受伤看病面临的经济困难,也可以给他讲讲他在这起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肇事者是有赔偿责任的,您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提醒他这一点。 要是协商没有效果,您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交强险垫付。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购买的保险,它的目的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障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治。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所以,您可以向交警部门反映情况,让交警通知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 另外,如果您的情况符合条件,还能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所以,如果您遇到上述情况,就可以申请该基金来垫付费用。 最后,如果前面的方法都行不通,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也就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您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药费发票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事故的发生、您的受伤情况以及产生的费用。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判决肇事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如果肇事者还不履行赔偿义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